時事觀點

 

 

 
 

 

     
 
 

拚治安 全民捉歹徒!

楊永年( 作者為警察大學行政管理所教授、台灣國際研究學會會員 )

刊自 2005年4月11日 聯合報

 

昨日汐止發生殺警奪槍命案。此案對整個社會治安的影響遠大於張錫銘犯罪集團,因為殺警奪槍是對公權力的挑戰,如果員警自身安全都遭受威脅,民眾的生命安全更得不到保障。

有人問,政府不是在執行「全民拚治安」嗎?是否警察的治安策略有問題,並認為治安搞成這樣,警察要負全責。筆者擔心,這樣的聲浪只會把警察策略推向短視近利,甚至形成只重結果不重過程的警察作為,可能造成警察與社會更大的傷害。

犯罪案之所以會發生,是我們整個社會與教育制度出現瑕疵,警察雖有責任在短時間內破案或逮捕歹徒,但也應有全體政府部門甚至全民共同參與,才可能真正改善治安。而且治安本來就是長遠工作,不應為了達到短期績效而不擇手段;也不能為了短時間破案,犧牲長遠的治安策略。

因此,筆者認為化解治安危機的唯一方法,就是運用全民拚治安的精神全力捉歹徒,因為警力有限,民力無窮。而如何創造誘因讓全民一起捉歹徒,就成為警察組織現階段最重要的工作。

此時警察應透過各種傳媒告訴民眾有關歹徒特徵、可能逃逸路線、使用交通工具,以及可能藏身的處所,形成全民捉歹徒的氣氛,相信短時間就能將歹徒繩之以法。

全民拚治安的具體意義之一,就在全民捉歹徒。過去警察常用的策略是「重賞之下必有勇夫」,鼓勵民眾勇於檢舉歹徒,讓歹徒無藏身之處。作者贊同這項作法,不過警察也應教導民眾,面對歹徒時如何在安全考量下,與警察保持連繫,畢竟獎金再高,生命更是無價。

 

作者為警察大學行政管理所教授、台灣國際研究學會會員

 

 

 

  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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